案由一:「105學年度國民中學執行成效評鑑」行政資料提供年限與報告方式,提
請討論。
說 明:
一、 行政資料建議為104-105學年度,104年8月1日至106年1月19日。
二、 資優班學校詢問報告行政內容為資優身障合併報告或分開。
案由二:「105學年度特殊教育執行成效評鑑實施計畫」實務工作者代表確認,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 實務工作者建議以聘督或退休校長為主。
二、 105學年度教育局聘任督學共計4人,包括胡冠璋、楊淑萍、韓桂英、陳採卿。
案由三:「105學年度特殊教育執行成效評鑑實施計畫」訪談人員分組與安排,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 評鑑委員包括專家學者、家長團體與實務工作者三組,受訪人員包括學生、家長、教師與行政人員四組。資優班學校另須資優分組。
二、 關於評鑑委員與陪同人員晤談分組與安排提醒討論,詳見流程表。
案由四:「105學年度特殊教育執行成效評鑑」評鑑項目之委員安排與等第計分方
式,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資優/身障評鑑項目均為5項,評鑑委員3人,是否預先模擬分組。
二、 目前評鑑等第分5等,關於評分方式提請討論以便與委員說明。
案由五:「105學年度特殊教育執行成效評鑑」評鑑委員說明會,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目前已確認9所學校之評鑑時間為4-5月。
二、 評鑑委員說明會須於3月舉辦,以便通知評鑑委員出席。
案由六:「105學年度特殊教育執行成效評鑑」陪同教師確認,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每所學校入校評鑑需2位教師協助委員。
二、 請特教輔導小組兼任輔導員根據評鑑時間選擇1-2所學校,不足則委請新課綱種子入校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