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7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
壹、 依據
一、 教育部99年4月13日修正之「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
二、 臺北市107年度推動本土語言教學工作小組工作計畫。
貳、 目的
一、 透過本土語言(客家語)教學師資培訓及檢核,提升本市本土語言(客家語)教師
教學知能。
二、 儲備本土語言(客家語)師資,提高本土語言(客家語)教學品質,落實本土語言
之文化傳承。
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
三、 協辦單位:臺北市本土語言工作小組、臺北市國小本土語言輔導團
肆、 認證資格:凡符合下列資格者,得報名參加。
一、持有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者且年滿20歲者,65歲以下者。
二、已持有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者,因避免資源浪費,請勿報名。
伍、 認證辦法:認證工作分兩階段進行,兩階段均合格者,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發認證
合格證書。
一、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二、 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認證之人員,須參加本局安排之36小時專業培訓課程(如附件1),經筆試通過及試教成績達 80 分以上者為合格。
陸、 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107年6月22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7月2日(一)公告
審查通過名單,報名人數若不足10人,則取消開課。
柒、 報名方式及地點
一、 報名方式
依序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份,以牛皮紙袋信封裝妥並以掛號方式寄至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小,影本交由承辦單位收存備查。
1. 報名表
2. 國民身分證(影印本貼至報名表背面)
3. 最高學歷證件
4.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影本
5. 回郵信封(A4大小、附限時掛號37元郵資)
6. 收件地點: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教務處陳愛樺老師收(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9號,電話:02-23064311轉1202)
二、 資格審查及培訓時間
(一) 專業培訓研習時間:107年7月16日至7月2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共5天。
(二) 專業培訓研習地點: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9號,電話:02-23064311轉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