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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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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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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小校裁併爭議 剩一名學生也要開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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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育如、洪素蓉、阮筱琪、張彩鳳/連線報導
行政院昨天公告《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除非「學區有選舉權的人連署,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或「無適齡學生」,否則學校只要有一名新生也要繼續開班,不能輕易廢校。
苗栗縣新開國小去年學生數未達三十人,陷入廢校危機,經過縣政府評估後,最後保留轉型為特色學校。行政院昨天公告公立國中小的合併或停辦準則,避免發生類似新開國小的爭議,明天起生效。
教育部統計,一百零四學年五十人以下學校,國小有三百七十四所,國中十六所。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許麗娟表示,依據準則,五十人以下小校,縣市政府可鼓勵採混齡編班、混齡教學,或將學校委託私人經營。即使新生或各年級的學生只有一人,也要開班。
許麗娟指出,除非「學區有選舉權的人,書面連署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或「確定無適齡學生」,學校才可以停辦。但「鄉鎮市區內只有這一所國中或國小」或「學生到鄰近同級學校上課交通不便」,學校就不能停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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