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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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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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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學童交通安全 桃市推交通車標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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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羢報導/
為了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桃園市府教育局從今年2月起正式推行「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學生交通車購置/租賃標章」,未來接送學童的車輛必須經過核備,符合規定的車輛,在車身外觀標示許可字號、車號、出廠年份、載運人數、機構名稱及電話等資訊,並在副駕駛座的擋風玻璃前,放置合格標章。新辦法也規定接送幼稚園的車輛,不能用來接送小學生,以確保安全。
為防止不肖業者使用不安全的交通車接送學生,教育局與桃園、中壢監理站、交通大隊也將每周兩次、無特定地點的進行聯合稽查,若發現有超載、變更座椅、逃生門無法開啟等嚴重違規,除當場開單裁罰列管外,如已核發標章者,也會將其註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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