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訂閱
取消訂閱
點閱次數:
59819916
訂閱人數:
58172
歷史電子報
第940期
第939期
第938期
第937期
第936期
第935期
第934期
第933期
第932期
第931期
第930期
第929期
第928期
第927期
第926期
[1]
2
3
4
5
>>
>|
第800期
編輯群
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陳素慧科長
、
楊淑妃主任
主編/
鄭福來校長
編輯/
鄭福來校長、林光媚主任、阮韻璇主任、劉智豪主任、高美莉主任
第800期
點閱次數:
164
電子報內容
【2017/1/31
教育部電子報
】
英格蘭中小學學科與測驗
按照英格蘭的學制,英格蘭的基本義務教育共11年,年齡以5-16歲為界,分成四個基本階段(key stages)。小學教育包括第一基本階段(key stage 1)與第二基本階段(key stage 2),第一基本階段為5-7歲孩童、第二基本階段為7-11歲孩童。中學教育包括第三基本階段(key stage 3)與第四基本階段(key stage 4),第三基本階段為11-14歲孩童、第四基本階段為14-16歲青少年。
對於基本義務教育的課程,英格蘭教育部從1988年開始訂有國家統一課程綱要(national curriculum),將課程的內涵區分「核心」、「基礎」與「彈性」等不同層次的劃分,並針對每個必修科目說明教學目標、教學內容與範例。英格蘭教育部最近一次調整國家統一課程綱要是在2011年展開,2013年提出改革內容並決定從2014年開始分階段實施。目前各基本階段的必修科目(compulsory subjects)大多已實施新課程統一綱要,只剩第四基本階段的科學(science)預定於今(2017)年9月才開始落實新課程統一綱要的教學內容。需注意的是,必須遵守與依照國家統一課程綱要教學的學校只限於公立學校,公辦民營學校(academy)、私立學校或在家自學者可自行設計課程,只是大多數非公立學校也會採用國家統一課程綱要,因為每年度進行的全國性學科評量的內容與科目仍會參照國家統一課程綱要。
在英格蘭教育部的國家統一課程綱要中,第一基本階段的必修科目包括英文、數學、科學、藝術與設計、電腦、設計與科技、地理、歷史、音樂及體育;第二基本階段的必修科目增加了外國語;第三基本階段的必修科目進一步增加公民(citizenship)該必修科目。第四基本階段的必修學科則減少為英文、數學、公民、電腦與體育等五個科目。為了評量學生在各階段的學科表現,英格蘭教育部成立標準與測驗局(Standards & Testing Agency)設計一系列的評估測驗,該測驗包括了對教師的教學評鑑與對學生的學科測驗。需要說明的是,標準與測驗局設計的基本義務教育學科評量主要是針對第一至第三基本階段。第四基本階段的學生在課程結束後接受的測驗是「普通教育證書考試」(General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ducation, GCSE),取得普通教育證書後的學生可自行選擇申請大學預科課程(A-Level,註1)或是直接就業。
標準與測驗局每年會針對每個基本階段要進行的全國性學科評量公布測驗準則,目前已經公布第一基本階段與第二基本階段在2017年度的「評鑑與報告準則」(Assessment and Reporting Arrangements)。評鑑與報告準則的內容包括該年度測驗的重點、與去年度測驗或評量內容有更動之處、年度評鑑時程表、評鑑標準、評鑑方式、評鑑注意事項、評鑑結果的彙整與報告機制等。
為了使教師瞭解新年度全國學科測驗的準備方向,標準與測驗局也在評鑑與報告準則中說明可供教師作為供學生練習使用的學科測驗題庫。題庫資料可能包括去年度的學科測驗題目,例如第二基本階段的2015年度英文科目「文法、標點符號與拼字」考題(註2),即被列為2017年第二基本階段英文科目的題庫參考資料。標準與測驗局也會提供自行設計的題庫供教師參考使用,例如針對2017年度的第一基本階段數學科目學科測驗,標準與測驗局即提供數學科的試題並附加考題的設計說明與答題評分的說明(註3)。
根據2017年度的第一基本階段評鑑與報告準則及第二基本階段評鑑與報告準則,學科的測驗方式均維持傳統的紙筆作答方式。目前英格蘭政府未討論學科測驗是否需要改成線上測驗形式,也沒有開啟相關的政策研究。學科測驗的形式未被列入英格蘭中小學教育政策的改革項目之中。
相關連結:
1:
英格蘭中小學學科與測驗
附檔:
|
轉寄好友
建議使用Internet Explorer5.5以上版本瀏覽器及解析度1024*768
臺北市市府路一號八樓
管理單位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臺北益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