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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陳素慧科長楊淑妃主任
主編/江啟昱 校長
編輯/黃明秀老師、江啟昱校長、李文英主任、李成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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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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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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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9 華視新聞
pic   文化部開放10名電競替代役 即日起報名! p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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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部日前正式公告,增設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為民國82年次(含)前出生及民國83年次(含)後出生役男各5名,一共10個名額開放申請,報名日期到24日止。

    因應台灣電競選手,在國際電子競技比賽屢創佳績,且電競產業在世界各國也帶動龐大經濟產值,立委也不斷疾呼要求政府將電競產業納入職業運動輔導,並制訂專法。

    雖然台灣電競還未獲得明確定位,但文化部日前率先公告「106年文化獎項及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評選作業」,其中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共10名,含民國82年次(含)前出生及民國83年次(含)後出生役男各5名,只要符合下列資格,即可報名。

    申請資格

    為民國70年次後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參加由奧林匹克理事會所認證之電競賽事,並獲得第3名(銅牌)以上成績者。
(2)近5年(民國101年1月1日以後)參加國際電子競技聯盟(IeSF)舉辦或委辦之電子競技賽事,並獲得第3名(銅牌)以上成績者。
(3)曾參加具規模職業電子競技賽事(每年度參加至少三分之一以上賽事者),並具有1年以上職業選手資歷者。

    註:具規模賽事之定義如下:
A.該賽事存續進行2年以上。
B.該賽事參賽隊伍數須有4隊(含)以上或個人賽事8人(含)以上。
C.該賽事每年度(可分為數個季度)需有50場以上賽事(不含熱身賽、資格賽及其他正規賽前之賽事)。
D.該賽事需有完整賽事規章、選手準則及賽事裁判團。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2月24日止,詳細資訊可至文化部官網公告查詢。
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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