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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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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12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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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謾罵 小心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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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網路早已成為現實生活的延伸,貼文、留言都要負同樣的責任,並不會因網路匿名性而免責,這應該是常識。
日前臺北市發生一起女模特兒命案,檢方原本懷疑受害者的女性友人涉案,而將其羈押。消息傳出後,大量網友湧入這名友人的臉書留言怒罵,在很短時間內,留言高達三萬多筆,不少人用詞充滿情緒性,甚至使用髒話。
然而檢警追查發現,友人涉案理由不充分,且有不在場證明,所以將她釋放。案情逆轉,網友再度湧入臉書,急忙刪除自己的留言,兩小時內,留言減少了七八千筆。有人一時找不到自己的留言,還上PTT貼文求助。
整起案件,檢警還在偵查中,真相如何,尚未明確。但除了當時輿論指責聲浪,幾乎到了未審先判的地步,大量網友的脫序謾罵行為,更是排山倒海的網路霸凌。若最後證明當事人無辜,傷害卻已造成,而且難以回復。
尤其網友留言謾罵,可能觸法。情緒性的怒罵留言,難脫髒話、侮辱性字眼與惡意攻訐,可能涉及公然侮辱。假如捏造事實損人名譽,更會涉及毀謗言責。
大量網友留言罵人,後來又急忙刪除,顯見眾人其實了解言論責任,只是當時難以控制網路行為。對於年輕學生來說,這類現象屢見不鮮,不可不慎。
國語日報社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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