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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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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18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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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司法公正 應納入司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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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院檢察官近日以泄密罪起訴前總統馬英九,引起社會熱議,司法關說的問題也再度受到關注。司法關說可能影響司法公正,臺灣不應放任關說現象橫行。
在歐美許多國家,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觸犯刑事罪,英國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然而目前臺灣僅有相關規範,卻無刑責,顯然輕忽司法關說的嚴重性。司法判決必須超然獨立,若民代介入司法案件關說,將影響偵辦與結果,司法的獨立性蕩然無存,公平性也無法期待,對司法體制危害甚大。
有卸任的法官表示,抽屜有一大堆關說的案子,許多司法人員也表達對司法關說的厭惡,應將杜絕司法關說列為改革要務。目前立法委員涉及關說,僅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十七條,交由立法院紀律委員會處理。然而,現行紀律委員會由立委組成,設立以來,甚少對委員不當行為作出懲處,無法發揮功能,應另立法令規範。
司法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不容任何人關說而失去公正性。值此司法改革會議召開之際,政府必須將此議題列入討論,透過立法杜絕關說,確保司法更具獨立性與公平性,才能更為人民所信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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