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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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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28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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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教師納勞基法轉彎 教長:改修聘任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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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育如/臺北報導
大專院校兼任教師原訂今年八月一日起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不過,教育部長潘文忠昨天在立法院專案報告中指出,兼任教師若適用《勞基法》,可能產生無法處理不適任教師、教師請特休假但沒有調課補課代課制度、薪資改由勞資雙方協議等爭議,希望改為一個月內修正《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的方式,預計八月一日開始實施。
勞動部去年十月預告,大專院校兼任教師今年八月起適用《勞基法》,但淡江大學日前傳出學校為節省經費,打算不再續聘兩百多名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邀請潘文忠,就「大專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大專實習生勞動權益及高中職建教生權益保障」,進行專案報告。
潘文忠指出,針對各界意見,和勞動部多次協商,認為兼任教師是視學校開課、修課人數而浮動聘僱,如果適用《勞基法》,會失去兼任教師的聘僱彈性,而且兼任教師是領鐘點費,與《勞基法》規定由勞雇雙方協定薪資,且月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的精神不符。
潘文忠表示,教育部希望改為修訂《兼任教師聘任辦法》,預計每年補助一億三千多萬元,朝「年年編列,逐年編列」方向,確保兼任教師的請假、鐘點費、按月發薪、寒暑假勞保不中斷、退休等各項保障。
但是,高教工會對教育部的政策大轉彎表達不滿,該會認為教育部要研議聘任辦法,當中卻沒有保障兼任教師的工作權,以淡江大學為例,校方沒有提出「正當事由」,就大規模不續聘兼任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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