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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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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27 中廣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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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8月起縮減工時 並 納入醫院評鑑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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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醫師將從108年9月1日起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衛福部今天公告「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做為配套措施,規範住院醫師輪班制者每班不超過13小時,非輪班制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10小時為原則,每次勤務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小時,至於總工時以每4週320小時為上限,將於今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衛福部表示,依據國外研究發現,由於住院醫師兼具學習者與醫療照顧者的雙重角色,合宜的工時規範,不但影響住院醫師勞動權益及健康,也涉及臨床訓練成效與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因此,衛福部參考美國住院醫師工時規範,並邀集醫學個單位代表,共同擬定這項「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
根據這一辦法,將要求醫療機構須與住院醫師簽訂書面聘僱契約。約定正常工時內的所有臨床、教學及會議等活動,都應計入工時計算,至於,正常工時外之活動如值班、待命、候傳、轉診、緊急召回、會議活動等,也明定採計規定。
工時限制方面,比現行每日正常連同延長工時32小時、每週工時88小時的規定再予調降,並規定輪班制的工時限制,以及例休、特休的規定,每七天中至少應有一天休息,經由彈性約定,得於2週內安排2天的休息,作為例假,但不得連續工作超過12天。
這一工時指引將於今年8月1日起實施,並納入107年教學醫院評鑑基準。對於住院醫師工時縮減所可能產生的人力缺口影響,衛福部表示,已同時推動辦理多項配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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