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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0期
編輯群
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陳素慧科長
、
楊淑妃主任
主編/
鄭福來校長
編輯/
鄭福來校長、林光媚主任、阮韻璇主任、劉智豪主任、高美莉主任
第8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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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7/4/11
教育部電子報
】
106學年度幼兒園輔導,4月份開放申請!
106學年度幼兒園輔導自106年4月5日起至4月28日止,開放線上申請,受理申請的輔導類型包括「基礎評鑑輔導」及「專業發展輔導」,期能提升幼兒園教保服務品質。教育部強調,幼兒園如果在行政管理方面需要協助,可優先申請基礎評鑑輔導;如果在發展自編教保活動課程或強化教保情境規劃部分有相關需求,則建議申請專業發展輔導。
幼兒園輔導實施迄今,全國已有4,172園次接受輔導,並自106學年度起將專業發展輔導類別下原有適性教保輔導、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輔導及特色發展輔導三方案,整合為專業發展輔導一類。幼兒園輔導藉由幼兒園與輔導人員間專業對話,促進教保服務人員專業成長,幼兒園突破困境、翻轉教育形式,以發展適齡適性或特色化,且符應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的教保課程。歷來接受輔導之幼兒園,亦有不少於教保活動課程獲得教育部教學卓越金質獎及銀質獎的肯定,如臺北市私立樟新非營利幼兒園(105年度)、苗栗縣山腳國小附設幼兒園(104年度)、高雄市立前金幼兒園(104年度)等。
有關106學年幼兒園輔導的申請方式及相關作業期程,可洽詢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凡有意願參與106學年度幼兒園輔導的幼兒園,可以在申請前至全國教保資訊網(網址http://www.ece.moe.edu.tw/)【輔導】區參考行政規範相關說明,了解相關規定,並參考專業發展輔導(106學年度起)申請須知,瞭解自身的教保發展情形,選擇符合需求的輔導目標。
教育部強調,幼兒園是學齡前幼兒除了家庭以外的重要學習場域之一,為了提供更為適合幼兒的成長環境,教育部將持續積極地推動幼兒園輔導,希望透過專家入園輔導,針對幼兒園在園務運作或教保活動課程不同的發展需求提供個別化服務,以使我國學前教保品質朝優質、專業的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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