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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陳素慧科長
、
楊淑妃主任
主編/
鄭福來校長
編輯/
鄭福來校長、林光媚主任、阮韻璇主任、劉智豪主任、高美莉主任
第8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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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7/4/11
教育部電子報
】
港調查青少年網路行為 責任感、守法意識不足易觸法
香港遊樂場協會近日發表「香港青少年網上高危行為調查2017」,以問卷訪問725名青少年,當中671人來自8間中學;亦有54人正接受輔導服務。調查顯示,20.3%受訪者早在幼稚園或以前已接觸互聯網;98%的人擁有流動上網的智能電話;受訪青年平均每天花3.42小時上網,可見互聯網滲透青少年的生活。
調查指出,不少青少年有接觸網上的高危行為,逾4成受訪者曾與網上不認識的人交談或見面,3成多人曾以粗暴語言唾罵他人。青少年亦對網絡罪行的意識不足,45.8%的人認為未經他人同意,使用其帳戶發電郵,將他人的色情相片或短片轉載,以及在網上遊戲未經同意轉移其虛擬武器,均不屬違法。然而,事實剛好相反。
18歲的豆豆(化名)去年暑假與同學在網上兜售演唱會門票及明星周邊產品,訛稱能取得內部發售的前排門票,吸引60多名顧客,收取款項共13萬元。豆豆指,他們最後僅取得數張內部門票,其餘以較後排、低價的門票取代,顧客不滿報警處理,「起初沒想過會這麼大件事,以為遭人罵一下就了事。」她被警方以盜竊罪名接受警司警誡。她提醒年輕人在網上購物應先觀看該網店的評價與信譽。
香港遊樂場協會副總監溫立文表示,該會接獲的警司警誡個案中,涉及網上犯罪的罪行明顯上升,由2014年的1.5%,急升至今年的7.41%。一些青少年可能觸犯法律但不自知,且香港上網並沒有使用實名制,形成假象,令青少年誤以為其網上行為沒有人知曉,能避免責任。他建議,政府須加強學校、家長對網絡使用安全及法例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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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調查青少年網路行為 責任感、守法意識不足易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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