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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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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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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見教師獎勵的創新作法【文/江啟昱 臺北市湖田國小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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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了「強化學校校長領導力,提升校長獎勵教師之權責,建構積極專業、正向之學校文化,以有效引領校務行政運作、精進教師教學品質、增進教師教學成果及提升學生學習成效。」於106年4月14日訂頒「106年度臺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獎勵試辦計畫」,賦予學校本於權責對老師進行「行政獎勵」及「禮券獎勵」。其中「行政獎勵」之記大功、記功、嘉獎不限名額,只要合於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獎勵標準,均可敘獎;「禮券獎勵」每學年核予學校教師編制員額5%以內績優教師禮券或等值禮物,每人額度3,600元。這項給予校長獎勵教師的增權賦能創舉,期待引導校園積極專業、正向溫馨的氛圍,提升教學效能的獎勵措施,如果學校善用之,相信則有助於激勵教師的專業與熱情。
核實誠信是獎勵的基礎。教師獎勵的事實,首重核實、真誠,不能浮濫虛偽造假,否則為了獲取行政獎勵記功嘉獎,不擇手段,就失去獎勵的意義。試想,教師本人或指導學生參加各項活動、比賽,為獲取好成績,違背誠信倫理,不擇手段,汲汲營營,荒廢課堂教學與輔導學生職責,缺乏教育愛,這樣所獲得的「行政獎勵」及「禮券獎勵」,必定為校內教師同儕所唾棄。
教師獎勵不患寡而患不公平、不公正。教師獎勵要公平、公正、公開,依據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的獎勵標準,提出具體優良事蹟,依據達成或表現程度,給予「行政獎勵」或「禮券獎勵」,這是一種教師評鑑,要有系統的評估教師表現的優點與價值,完備審議程序與實質,研擬並公開評鑑規準,描述、劃定及獲取評鑑資訊,以利作為獎勵決定之用。
尊師重道是最佳的教師獎勵。「行政獎勵」及「禮券獎勵」只是一張張敘獎令和3,600元禮券或等值禮品,相信如果沒有尊師重道的精神與態度,則每學年度再多的敘獎令、禮券或禮品,也難以真正激勵和感動到教師的心坎裡。
讓教師有尊榮感、自我實現,春風化雨,作育英才,學生青出於藍而勝於藍,莫忘熱愛當老師的初衷,這是激勵教師專業與熱情的根本之道。這需要政府當局、社會大眾、學生家長等能從尊師重道做起,提升教師的社會地位與聲望,才能達成。欣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提出「行政獎勵」及「禮券獎勵」創新措施,點燃激勵教師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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