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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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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陳素慧科長
、
楊淑妃主任
主編/
謝勝隆 校長
編輯/
謝勝隆主編、周明蒨主任、張幸愉校長
第8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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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7/5/2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教師介聘今年恢復但書 特殊原因滿2學期可請調
日前有教師陳情今年國中小教師介聘辦法取消但書規定,服務滿2學期後有特殊原因還不能申請介聘,為此,教育部今天(2號)邀集各縣市代表開會,決議今年恢復教師介聘的但書,讓想返鄉照顧親人的老師可申請介聘,申請時間也從5月4號延後到5月8號。
避免偏鄉教師流動太大、影響學生受教權,教育部在民國104年修正教師介聘辦法,讓國中小老師申請調動學校年限從4學期(2年)延長為6學期(3年),也有讓同一學校滿2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可申請介聘的但書,並給予2年緩衝期,不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日前帶領老師陳情指出,今年取消但書讓許多已安排好介聘調動的老師無法申請,有老師的丈夫罹癌,準備返鄉就近照顧,卻無法成行,為此教育部2號邀集22縣市代表開會研議,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組科長蘇錦雀表示,基於教育現場安定性,也考量老師特殊需求,會中過半數縣市同意今年恢復但書規定,列入教師調動聯合介聘要點,也就是讓老師在同一學校滿2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經服務學校同意就可申請介聘到其他縣市任教。
教育部表示,今年教師介聘申請作業時間也延後到5月8號,至於明年教師介聘規定,則還要再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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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介聘今年恢復但書 特殊原因滿2學期可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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