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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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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陳素慧科長
、
楊淑妃主任
主編/
謝勝隆 校長
編輯/
謝勝隆主編、周明蒨主任、張幸愉校長
第8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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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7/5/10
國語日報
】
補習班教職員 教部:要實名標示
日前有立委要求補習班負責人、教師採用「實名制」,以杜絕狼師。教育部昨天邀集二十二縣市政府代表開會,決議在《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法納入實名制之前,各縣市以行政督導,要求補習班將教職員工名冊揭露在班內明顯處,對外招生或廣告時,也都要標示真實姓名。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表示,依照《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補習班報核教職員工名冊、地方政府到班檢查時,都要採實名登記制;修法時,也會納入要求負責人、教職員工在招生、打廣告時,都要用真實姓名。
黃月麗指出,兩週內,全國一萬八千六百四十七家有立案的補習班,要把教職員工名冊送到縣市政府,再透過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資訊系統全面清查;若發現教職員是不適任教師,會要求停聘或解聘,負責人是不適任教師,則撤銷補習班立案。未來會提高縣市政府到補習班查核的頻率,今年起也會納入縣市政府補助款的考核。
【沈育如/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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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教職員 教部:要實名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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