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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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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陳素慧科長
、
楊淑妃主任
主編/
徐昀霖校長
編輯/
蔡舒文校長、徐昀霖校長
第815期
點閱次數:
210
電子報內容
【2017/5/10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補習班管理配套 教長潘文忠:修法後3月內完成
教育部長潘文忠(左)、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
教育部研議修正《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強化補習班的管理,讓補習班招生或廣告時,老師都要以真實姓名呈現,如果補習班有發生性侵害、性騷擾事件也要主動通報,否則將依法裁罰,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11號)表示,有關補習班管理的相關配套,將在修法通過後3個月內完成。
立委陳亭妃質詢時指出,如果《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的修法三讀通過後,相關配套何時可完成?教育部長潘文忠回應,希望在修法後3個月內完成。
立委柯志恩指出,目前各縣市的補習班稽查人力不足,尤其是臺南市最嚴重,臺南市的所有補習班稽查完成要花上17年,另外,立委蔣乃辛也提醒教育部,留意全美語補習班聘任外籍教師情況,這些外籍人員會成為不適任人員資料庫的漏洞,還有補習班拿學生的照片、成績當廣告是否違法,對此,潘文忠部長回應,有關補習班外籍師資、學生個資問題,還將與地方政府研商。
潘文忠部長強調,各縣市政府查核補習班的情況,已列為扣減地方補助款參考,也希望各縣市能積極做好補習班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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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管理配套 教長潘文忠:修法後3月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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