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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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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陳素慧科長
、
楊淑妃主任
主編/
鄭福來校長
編輯/
鄭福來校長、林光媚主任、阮韻璇主任、劉智豪主任、高美莉主任
第8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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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7/6/13
國語日報
】
補教退費規定 北市最嚴格 中市最友善
補教退費糾紛時有所聞,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年一月到五月已接獲兩百件補教類申訴案件,其中一百四十五件屬退費糾紛,占七成以上。該會並調查六都的補習班退費辦法,以臺北市最嚴格,臺中市最友善。
消基會昨天舉行「補習退費糾紛半年逾百起,現行退費辦法不合時宜」記者會,補教業年產值達新臺幣一千七百億元,但許多消費者上課後不久發現與預期不符,申請退費卻被業者刁難。消基會還調查六都現行補習班退費辦法,整體而言,臺中市最友善,臺北市最嚴格。
消基會副祕書長徐則鈺舉例說明,學生如在「開課日後」提出退費要求,臺北市規定,學生在第二次上課前要求退費,只能退還七成學費;如在第二次上課後、未超過全期三分之一時要求退費,只能退還五成。臺中市則規定,開課日第十日起,未超過全期三分之一時要求退費,可拿回六成學費。相較於其他都會區,臺北市的退費辦法最不利消費權益,臺中市最友善。
消基會並指出,被申訴的對象多屬語言、電腦進修類補習班,建議政府應針對「升學型補習班」以外的補習班形態,規範出另一套退費辦法,以維護消費權益。
【劉偉瑩/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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