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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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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陳素慧科長
、
楊淑妃主任
主編/
謝勝隆 校長
編輯/
謝勝隆主編、周明蒨主任、張幸愉校長
第8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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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電子報內容
【2017/7/13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家庭教育法草案公聽會 家長代表成討論焦點
教育部今天(13號)召開「家庭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草案規劃辦理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或活動,家庭教育中心也應依照家戶數規模設置人力等,而在公聽會中,包括:是否有家長代表、是否納入性別平等都成為討論重點。
家庭教育法從民國92年實施以來,有4次修正,考量時空變遷及家庭結構改變,教育部研議家庭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表示,希望透過這次修法增加家庭教育中心的人力,也讓家庭教育工作能做好縱向及橫向的聯繫。
公聽會的與會人員則對修正草案第十五條,有關依學生輔導法,必要時得請求家庭教育機關協助部分,有不同看法,有人認為學生違規應該通知家長,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也應該有家長代表,也有人認為應該以學生為主體,加強對學生的輔導,另外,也有人建議要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相關精神,在家庭教育推展會的委員成員方面有更好的規劃,還有家庭教育輔導團與家庭教育中心兩方面的功能應該區分等,教育部表示,目前家庭教育法修正草案還在預告階段(到8月11號止),也歡迎各界繼續提供相關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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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法草案公聽會 家長代表成討論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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