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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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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官月蘭科長
、
楊淑妃主任
主編/
江啟昱 校長
編輯/
黃明秀老師、江啟昱校長、李文英主任、李成華老師
第8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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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7/9/10
國語日報
】
大學生辦活動 77%須經校方審查
教育部近日完成「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園學生權利調查」,結果發現,大學生舉辦演講或活動,近七成七須事先經過學校審查,兩成的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非經選舉產生,甚至學生自費出版的刊物或海報,也有超過兩成六要先經過校方審查,才能出刊。
立法院今年審查教育部預算時,要求教育部調查公私立大專院校的校園學生權益,教育部近日完成調查,項目包括學生自治、學習與受教權、表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隱私權、平等保障、學生獎懲與申訴、學生勞動權益等八項,調查由全國一百六十四所大專院校,各校選五名熱中學生事務的學生、一名行政人員填答,樣本數近一千份。
調查結果顯示,部分學校仍未設學生會費的專用帳戶,即使有,當中四成六的印鑑和存摺還是由校方共同保管,五成五要支用時,還得經過校方核准,顯示學生會費的使用被校方限制。
教育部學務特教司科長廖雙慶表示,八個項度中,學生權利制度達成率超過八成七,各項度指標達成率也達八成以上;針對部分學校指標尚待改進的地方,教育部會研議適當措施,並請學校加強宣導,未來兩三年再做調查。
教育部青年署表示,目前沒有學生會專用帳戶的學校有十三所,將依據《大專校院學生會運作原則》,函請各校協助學生會建立專用帳戶。
臺灣大學學生會長林彥廷表示,就算是公費出版的出版品、活動,校方都不應該事先審查,更何況是學生自費;臺大目前要借場地,也都需要事先送活動企畫書給學務處審查,也有違反言論自由的疑慮。
【沈育如/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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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辦活動 77%須經校方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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