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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官月蘭科長
、
楊淑妃主任
主編/
謝勝隆 校長
編輯/
謝勝隆主編、周明蒨主任、張幸愉校長
第8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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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7/9/16
國語日報
】
代理教師薪水 全教總:多數縣市未給足一年
代理教師聘期只有十個月,每逢暑假就失業,不合理的聘僱關係長期被外界詬病。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教育部對外宣布已找縣市政府討論,並達成共識,將給足一年薪水。但全教總調查發現,目前只有基隆市、臺北市、雲林縣給足十二個月薪水,多數縣市還是只給十個月,顯示問題還沒解決。
全國高中職以下教師,有正式教師、代理教師及代課教師,代課教師是領鐘點費,代理教師的聘期是從八月底開學日到隔年七月一日,共十個月,暑假兩個月沒有支薪。教育部長潘文忠去年底在立法院被立委質詢時表示,代理教師暑假也有工作,但只領十個月薪資是不合理,會與地方政府討論,朝給足一年薪資為目標。
教育部國教署組長武曉霞表示,代理教師聘任是縣市政府權責,不過教育部多次與縣市政府溝通,希望能以一年薪資聘僱。縣市政府雖然承諾會給全薪,但仍受限財務狀況,教育部會持續溝通;如果經費不足,教育部會補助,近期則發文給各縣市政府,以了解狀況。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全教總去年十月召開記者會,揭露全國約一萬四千名代理教師聘期只有十個月,一到暑假就失業的不合理待遇,偏鄉學校甚至因此招不到代理教師。
全教總呼籲各主管機關保留代理教師一年的完整聘期,讓代理教師暑假能安心研修、備課、輔導學生,以維持教育品質。
【沈育如/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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