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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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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5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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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未通過私校退場條例 賴揆要求敘明基金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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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天(5日)在行政院會中報告「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行政院長賴清德對此表示肯定,但也認為在「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中有關補助對象及融資規範的部分寫得不夠明確,因此希望教育部修正後,再行提出。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在行政院會中討論,文化部長鄭麗君、科技部長陳良基等人對於條例中的「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提供補助對象與融資資格兩個部分,覺得不夠明確,恐怕讓外界誤以為是要補助退場學校,教育部政務次長姚立德面對媒體詢問時解釋,因為就讀學校退場而被迫轉學的學生,可能會衍生額外的交通或住宿費,因此基金經費是用來補助這些被迫轉學的學生,並非學校。
而提供融資則是為了避免學校因為財務問題而遲不退場,因此基金將提供學校經費,優先用來給付教師退休或遣散費,等學校解散後就必須清算還款。姚次長說,既然外界有疑慮,教育部會寫得更清楚之後,再送行政院會審議。
此外,行政院賴清德院長也要求教育部,有關私立學校退場後,應該要一併檢討公私立大專校院的學生比例,姚次長表示,目前一般大學公立學校與私立學校比例是五比五,但是技專校院公私學校比例則是2比8,對技職學生不公平,因此會利用私校退場之後,進行調整。
此外,賴院長也指示,請教育部針對未來私校退場後釋出閒置校地,如何吸引國外名校來台辦學以活化教育資產等部分,研擬專法,向行政院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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