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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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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1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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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偏鄉專案教師案 師培司:可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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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琦瑋/臺北報導
為解決偏鄉教育問題,教育部提出《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並列入立法院本會期的優先法案。其中規定偏鄉教師服務六年以上才能申請介聘到非偏鄉服務,還附上但書「育嬰留職停薪或服兵役,不扣除」,引起疑慮。
外界擔憂服務期限太長,會嚇跑教師,教育部國教署長邱乾國昨天表示,穩定師資需要一定時間,且因應少子化,得鼓勵生育,傾向將育嬰留職停薪、兵役,算在服務年資六年裡。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表示,教育部如能比照現行法令放寬,全教總也支持,但要界定清楚,避免浮濫。
另外,對校長建議設置「偏鄉教師證」,讓代理教師有機會成為正式教師;立委鍾佳濱也提出六年「專案教師方案」,讓這些專案教師服務滿六年,於任教縣市教師甄試時,可優先加分,聘約服務期間的年資也可以提敘。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長鄭淵全對此回應,目前太多教師有教師證,有些教師至今仍找不到工作,專案教師方案較適合,以前代課教師是每年一考,教師得邊代課邊準備考試,但專案教師可延長年限,且能培養教師第二專長,不過,對年資提敘,鄭淵全持保留態度,認為不宜獨厚偏鄉教師,須考慮整體政策。
張旭政表示,全教總反對任何非典型聘僱的教師類型,或變形的代理教師,他認為,只要政府釋出正式教師職缺,再遠的偏鄉都找得到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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