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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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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6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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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無塑」願景 店家責無旁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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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海洋廢棄物監測行動」最新調查顯示,垃圾量排行榜前五名是:寶特瓶、瓶蓋、塑膠製吸管、塑膠袋及外帶塑膠飲料杯,處處可見塑膠製品的影子,淨海、淨灘及減量的努力,被隨意丟棄塑膠品的習慣大大抵銷,「無塑」願景的落實,遙遙無期。治本之道是從源頭減量,各類店家就是源頭,推動無塑責無旁貸。
政府決定,明年元旦起擴大實施限塑,管制對象新增七大類,包括藥局、醫療器材行、3C商店、書店、洗衣店、飲料店及麵包店,這些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商店,使用塑膠製品甚多,不知為何從民國九十一年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迄今,相隔十五年才擴大實施?成效如何,亦待檢驗。關鍵在配套措施及店家態度。
前一波管制不得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的對象是:連鎖便利商店、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速食店、百貨公司、公部門及私立學校。環保署統計,每年減少約二十億個塑膠袋,減量成果達百分之五十八。那麼,有百分之四十二未能達成的原因何在,責任誰屬實應深入探究,加強管制,否則新增管制對象,仍難確保限塑成果。
尤值得檢討者,政府管制便利商店等「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卻「得」出售塑膠袋給顧客,顧客或因時間匆促忘了自帶袋子,或難抵店員售袋的企盼眼神,很多還是買了塑膠袋。美歐商店多數提供免費紙袋給顧客,善盡服務顧客的責任,也才真正做到減塑要求,實在是政府推動塑膠袋減量應採取的配套措施。
臺灣曾經被譽為「塑膠王國」,希望不要因持續放任使用,導致「塑膠亡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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