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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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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官月蘭科長
、
楊淑妃主任
主編/
江啟昱 校長
編輯/
黃明秀老師、江啟昱校長、李文英主任、李成華老師
第8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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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7/11/14
國語日報
】
國教輔導團進班 教部:個人視同校外人士
國教署今年發函各縣市訂定「國民中小學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七點注意事項」,規定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須事先申請,並循校內審核機制辦理,也應事先告知學生家長課程內容等。全國家長會長團體聯盟指出,有性平委員主張特定人士可以不受此限,並認為這是「突襲式教育」,呼籲國教署堅守立場。
國教署昨天對此開會討論,國教輔導團由專業教師組成,是否適用校園人士身分。
國教署於二月十四日發函各縣市教育局處指出,「授課教師邀請校外人士協助教學,以納入學期課程計畫為原則,倘有臨時需求,應於課程開始一週前,循校內審核機制辦理」、「授課教師安排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應事先告知學生家長課程內容」。
全長聯理事長劉世鴻表示,有性平委員主張中央性別平等輔導群與縣市地方輔導團成員可不受此限制,也有委員認為應一體適用,令家長擔憂學生受教權受影響,因此希望國教署堅持原規定並確實執行。
臺北市教育工會理事長李惠蘭表示,任何課程實施前都須經教師討論,再送教務處、課發會,有層層關卡為學生教育把關,即使是校外人士入校演講,也須在學期前確定講綱、講師背景,經過學校審核,她認為任何專業都不能用特權進班授課。
國教署國中小及學前教育組長武曉霞表示,為釐清校外人士規範,昨天邀請家長代表、國教輔導團員及訂定注意事項的人員共同討論,最後共識為,當國教輔導團執行團務時,依照國教輔導團相關規範辦理;如團員以個人名義受邀入班教學,為尊重各校文化及教學架構,則比照校外人士進班流程辦理。
【李琦瑋/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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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輔導團進班 教部:個人視同校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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