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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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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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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生活科技創作競賽之淺見 【文/楊昊韋 臺北市立實踐教務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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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生活科技創作競賽,於106年10月31日在臺北市私立滬江高中盛大進行,本活動是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指導主辦,實踐國中承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與臺北市國中科技領域輔導小組、自然科學領域輔導小組及滬江高中共同協辦。此次競賽參賽隊伍眾多,總計有54個隊伍、近200位師生共同參與,競爭激烈,為目前國內規模最大的生活科技創作競賽。
身為承辦處室的主任,謹提出一些心得分享如下:
在經費的編列方面:由於目前年度預算的編列期程為每年四月份擬具次年度預算後即展開漫長的預算審查流程,因此會出現「第一年的活動(競賽)尚未辦理便須編列第二年的活動預算」(按:承接教育局委辦之活動通常為一次連續辦理兩年),待活動辦理過程中發現預算編列不甚符合執行需求時,往往只能硬著頭皮將就不合宜的預算內容繼續完成第二年的活動辦理。建議已經知悉即將承辦活動的學校處室主任可以提早兩年請教正在辦理的學校,期能使預算編列更符合所需。
在經費的執行方面:由於不同的會計主任對於經費的請購與核銷方式會有不同見解,因此在開始執行活動相關請購前,務必邀請會計主任一起瞭解預算執行的想法(尤其當預算編列已不甚符合執行需求時更應做好這樣的事前溝通協調),以免活動籌備期間忙於大小瑣事之外,尚需分心費神處理會計程序的溝通事宜。
在活動的籌備方面:目前生活科技競賽的承辦學校在第二年辦理時,從第一次籌備會議開始就會邀請下一所承辦學校的相關人員列席與會(通常列席人員至少有校長、教務主任、總務主任與設備組長),一路見習各次籌備會議、正式比賽當天全程、以及競賽辦理完畢後的檢討會議,這是很棒也很重要的傳統,強烈建議即將承辦的學校之上述人員儘量不要錯過任何一次見習的機會,才能在接手辦理時迅速凝聚共識。
在活動的辦理方面:生活科技競賽的承辦與協辦單位涵蓋國立大學、私立高中、市立國中等四、五個學校(單位),不同屬性的學校在行政流程的規定上難免有所差異,惟仍應以承辦學校為主體進行之,因此承辦學校應積極與協辦學校(單位)聯繫溝通,儘早並委婉地請求配合承辦學校的行政程序,避免協辦單位「循往例辦理」而徒增困擾。
今年的賽事能圓滿落幕,除了感謝教育局對生活科技創作競賽的支持外,也非常感謝各協辦單位的鼎力相助,以及校內夥伴的全力支援。明年實踐國中還須承辦一次,期許本校能辦得更臻完善-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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