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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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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8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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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教育延伸到大學 退場學校不得申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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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育如/臺北報導
目前國內實驗教育只到高中以下,往上到大專院校形成斷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續審實驗三法,擬定讓實驗教育延伸到專科以上,但為防堵退場私立學校乘機「借屍還魂」,修法限制只有辦學績優的學校法人,才能申請新設或改制成實驗學校,退場的學校不能轉辦實驗大學。
目前國內實驗教育有「公立學校」、「非學校形態」與「公辦民營」三種,實驗教育三法包括《學校形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高中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形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自二○一四年公布後實施,這次修法,是依據各界對實施後的意見改善。
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未來開放設立或改制「實驗大學」,但有嚴格的審查機制,申請學校必須說明辦學特色、要突破的法律限制、成立理由等,學生數以「微量」為原則,例如專科班到碩士班,總人數不能超過五百人,如果只有學士班四個年級,總人數限制三百二十人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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