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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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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0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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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兒童遊戲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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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今年初訂定新的「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但是至今,各縣市國小遊戲場的遊具多數不合格。在經費較充裕的都市,合格率僅超過六成;有些較窮的縣市,合格率僅約兩成;在更窮的縣市,恐怕連遊戲場的檢驗費都付不起。
這些不合格的遊具都圍著封鎖線,兒童只能看,不能玩。經費較充裕的縣市說,已編列預算,陸續更換,兩年應可更新完畢。兩年,對幼兒園兒童來說,其實很久,可以從中班讀到畢業。然而,學校裡的遊具不能玩,公園裡的遊具也有問題。消基會抽測大臺北都會區公園遊戲場的遊具,二十八座公園,只有兩座公園裡的遊具,完全符合新的國家標準,不合格率超過九成。
遊戲是兒童的天性,也是兒童的權利。兒童從遊戲中,可以訓練肌耐力、感覺統合,學習情緒調適、人際互動等。也就是說,兒童是在遊戲中學習與成長,玩得安全當然最重要。然而,新的安全管理規範立意良善,在現實中,各縣市卻都未能達標,要在短期內全數改善,恐怕也有困難。兒童的學習與成長不能等,遊戲場的管理與規範,是否應思考折衷或替代方案?
若是遊戲場的遊具設置,短期內無法達到安全標準,那麼學校教育現場,也應發展多元的遊戲方式,提供多元的遊戲經驗,才能彌補罐頭遊具的安全不足與單調經驗。
國語日報社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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