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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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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3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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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空汙 違規排放最高罰2千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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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琦瑋/臺北報導
空汙日益嚴重,行政院院會預定明天討論《空汙法》修正草案,包括加重罰則、加速淘汰老舊車輛等,二○一九年底前全面汰換一百萬輛二行程機車,以及八萬輛一、二期老舊柴油車。
行政院與立法院針對空汙修法也達成多項共識,包括違規排汙罰鍰將提高二十倍,最高可達兩千萬元,且處罰對象擴至負責人;燃煤電廠在空汙期降載,燃氣電廠將可不受《空汙法》及《環評法》排放總量限制;每年提撥一定比率的空汙基金給地方政府等。
原本移動汙染源空汙基金,也就是隨油徵收的費用,全部交由中央統籌運用,這次修法調整為每年提撥百分之二十給地方政府,初估一年約有九點二億元。
立委劉世芳、賴瑞隆和張廖萬堅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空汙主要發生在中南部地區,為讓地方政府有效防制空汙,建議提高空汙基金提撥比率,移動汙染源從百分之二十增為百分之四十;固定汙染源增收的空汙費,原先規定百分之六十提交給汙染源所在的縣市政府,希望增加至百分之百。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天也與中南部縣市首長座談,整合地方對《空汙法》的意見。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中南部縣市對於空汙基金分配方式沒有意見,但嘉義縣、臺南市及南投縣等非固定汙染源縣市,因為會遭受跨域汙染問題,希望中央在分配經費時能多加考量。
本次修法重點還有從燃料及產品做源頭管制,加速淘汰老舊車輛及擴大管制對象,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健全吹哨者機制,提供檢舉獎金及資訊公開等。
徐國勇表示,預計明天行政院會通過《空汙法》修正草案後,會儘快送到立法院審議,若本會期來不及處理,希望能在臨時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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