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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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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3 中廣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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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發函慶富 獵雷艦案解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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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海軍獵雷艦案,國防部今天(13號)表示,國防部已經依據海軍所呈報的慶富造船違約具體事證,列出五大原因,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正式發函通知慶富,解除獵雷艦採購案契約。
慶富展延環款遭銀行團拒絕,在這個月8號最後期限前,慶富突然發表聲明,表示已尋獲金主,可獲得100億融資,50億將在月底前,以信託方式到位。在沉默多日後,國防部表示,慶富因違反契約附加條款第十五條第一項第7款「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及第8款「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書面通知起10日仍未改正」等規定,已達解約條件,主要事證包括:銀行團以向法院聲請總額達64億的假扣押強制執行,辦公大樓已遭查封;因為沒有給付協力廠商3600萬美元,從今年1月起就停工至今;24億的第三期履約還款保證金被沒收後,至今沒有補正,也沒有辦理效期展延;慶富涉嫌詐貸,已由司法偵辦;國內造艦廠房至今仍然沒有開始興建。
國防部表示,依法依約處理本案,是國軍一貫立場,後續將針對第一及第二期履約還款保證金共48億,以及履約保證金17億,立即進行沒收程序,並公告慶富為停權廠商,至於損失求償,則將由海軍委任律師團精算後,循法律途徑向該公司提出訴訟。
(繆宇綸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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