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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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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陳素慧科長
、
楊淑妃主任
主編/
謝勝隆 校長
編輯/
謝勝隆主編、周明蒨主任、張幸愉校長
第8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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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8/1/24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解決公廣定位問題 文化部將訂公共媒體法
華視近日的人事爭議,引起社會討論公廣集團的問題,文化部長鄭麗君今天(24日)表示,公廣集團法律基礎不夠清楚,未來將訂定《公共媒體法》,並設立公共媒體發展基金,穩定提供資源,讓公廣集團成為我國對內、對外發聲的重要媒體管道。
近日華視的人事爭議及公廣集團未來的定位問題,引起社會的討論,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目前公廣集團及華視只有《公共電視法》及《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的規範,法源基礎薄弱,文化部將重新定位公共媒體的角色,希望朝公共性、產業性、國際性3大願景,訂定《公共媒體法》,將公視、華視、中央通訊社、中央廣播電台納入,重新進行組織設計,打造一個可以對內、對外發聲的公共媒體。
鄭麗君也表示,未來將以成立公共媒體發展基金的方式,作為公廣集團永續發展的基礎,除了政府的預算之外,也有部分可從事商業經營,自籌經費。
鄭麗君強調,新法會保障員工的權益,因此草案研修過程會邀請公視、華視、央廣及中央社的法人董事會代表及員工(董事)代表參與,整合共識,廣泛蒐集各界意見,盼能儘速提出修正草案,希望在農曆年後進行公聽會,並儘快送行政院審議,希望在今年能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電臺記者曾鈺羢臺北採訪報導
相關連結:
1:
http://www.ner.gov.tw/news/?recordId=45441&_sp=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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