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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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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16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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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節買禮券 注意規定降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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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保處今天(16日)表示,年節期間民眾會購買促銷禮券,但由於禮券屬預付型交易,消費風險較高,消費者購買或使用禮券時應注意發行人有無提供履約保證機制;購買禮券前,應先充分了解商品或提供服務的特性;應視需要購買適量的額度,不要貪圖高折扣;所購禮券應儘量於短期內使用完畢,並於用完前保存購入憑證。
此外,行政院也表示,禮券不可有使用期限,因此,當所持禮券上有註明期限,並印有「逾期無效」字樣者,都不產生任何效力。消費者仍可持該禮券消費,不受禮券上期限的限制,業者不得拒絕消費者使用。業者如果未記載履約保證機制,表示業者可能未依規定進行履約保證,民眾應慎重決定是否購買,以免影響春節購物及送禮的心意。
行政院表示,有關禮券的相關規定,除了在各中央部(會)網站查詢外,也可以在行政院網站http://www.ey.gov.tw/資訊與服務/消費者保護/消保法規/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禮券中查詢得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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