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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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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陳素慧科長
、
楊淑妃主任
主編/
江啟昱 校長
編輯/
黃明秀老師、江啟昱校長、李文英主任、李成華老師
第858期
點閱次數:
478
電子報內容
【2018/3/12
公共電視新聞網
】
聘員工須繳良民證 補教業反彈批歧視
教育部規範,補習班聘任教職員工,包括清潔工,要有良民證,而且需要經地方教育局核准,但這樣的辦法引起補習班反彈,認為是對補教業者的歧視。
從今年2月7日起,因應教育部的規定,補習班要聘任教職員工,包括清潔人員,都必須要檢附應徵人員的身分證、學歷證書及良民證,通過地方教育局的審核才能夠聘任,不過這樣的規定卻讓補習班覺得很困擾。
台北市補教協會總幹事張浩然說,「連清潔人員也要良民證,大型的補習班都是派遣,掃地的時間是在晚上清晨,他們認為清潔員工會碰觸到學生,這讓我覺得很不可思議,非常離譜的事情。」
教育部強調,這樣的規定是參考性平法,將清潔人員也列入教職員工,希望能對學生的保護做到滴水不漏,外聘或派遣的清潔人員,就算人員不固定,也可以統一列冊。教育部目前已建置完成一套線上查核系統,2天內就能完成審核。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表示,「透過系統連結跟衛福部的保護資料系統,還有教育部的不適任人員系統,今天名單上傳了,系統透過自動查核、線上查核,事實上是2個工作天就可以完成。」
不過補習班認為,有時急於用人,地方教育局也難以保證2天內可以完成審查。補教業者質疑,既然身分證就能查詢到是否有性侵等前科,為何還要多此一舉申請良民證?而且地方教育局會與法務部犯罪資料庫比對,一旦有前科,補習班會立即解聘,補教業者建議,將地方教育局核准改為備查,應該就能保障學生的安全。
【陳姝君 陳信隆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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