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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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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陳素慧科長
、
楊淑妃主任
主編/
謝勝隆 校長
編輯/
謝勝隆主編、周明蒨主任、張幸愉校長
第86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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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8/3/26
人間福報
】
高中自然課綱 探究與實作獲共識 領綱再修正
教育部昨天召開課審會審議大會,審理十二年國教自然科學領域課綱草案,因研修小組在部定必修外加「探究與實作」,更「定死」物理、化學、生物和地科四科的學分數,有違反總綱之虞。教育部表示,大會的共識是保留「探究與實作」,但領綱敘寫方式不夠明晰,為避免誤解,決議退回研修小組修正,並於四月十五日開會前提供委員參閱。
依據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的普通型高中課程規畫,其中的領域/科目及學分數,在部定必修上,自然領域的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的學分數,第一學年和第二學年每學期的學分數為二至四學分,四科加起來的總學分數不得超過十二學分。
研修小組研擬的課綱草案在時間分配上,普通型高中部定必修學習節數/學分數為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自然科學探究與實作一、二各二學分,其中「自然科學探究與實作」是總綱沒有的科目。
教育部國教署長邱乾國表示,有大會委員認為,「探究與實作」跟總綱的規畫說明不一致,會讓人誤會「踰越總綱」,最後決議請國教院召集自然科學領綱的各研修小組,會同法制處,針對自然領綱的時間分配,重新對應總綱的課程架構規畫說明進行修正。
他補充,其實總綱提到領綱研修小組可以規畫「探究與實作」課程內容,換言之,有某種程度的授權範圍是可以讓領綱的研修小組定課程。
另外,針對高中自然科學原課綱草案的「必修課程」和「加深加廣選修」課程,有高中分組委員建議,依據整體考量刪減原學習內容的四分之一,更能符合教學時數規畫,以達成素養導向教學。教育部表示,這部分下次會議會討論到。
【本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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