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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5期
編輯群
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陳素慧科長
、
楊淑妃主任
主編/
江啟昱 校長
編輯/
黃明秀老師、江啟昱校長、李文英主任、李成華老師
第86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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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8/4/29
國語日報
】
體育班專任教練薪資 部分縣市難負擔
去年《國民體育法》修法後,學校一旦設體育班,每校至少聘用一名專任運動教練;每年級都設體育班達兩班以上時,則至少聘用兩名。目前各縣市幾乎無法達到標準,以臺北市、屏東縣缺額三十名最多,臺北市教育局表示,只要在一百零九年底前增編三十名專任運動教練,就符合法規。由於增加專任運動教練名額,預算也跟著增加,因此,偏鄉縣市大喊吃不消,不排除解散部分體育班。
臺北市有九十校開設兩百二十七班,但只有六十名專任運動教練,其他師資多為具備專長的體育教師或外聘教練。新北市有九十三校開設兩百三十一班,目前有一百零四名專任教練,應增編二十七名。桃園市有七十一校設體育班,聘任八十五名,還缺二十三名。高雄市聘用一百零一名,今年將再招考三名,尚缺十九名,這些縣市都將在一百零九年底前補足。
屏東縣為重振體育,近年陸續增加約聘僱教練,從二十八名增至六十八名,且提高待遇,教練薪資支出每年就要三千多萬元。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主任李達平表示,以屏東來說,還缺少三十名專任教練,如果約聘僱全轉為專任,地方財政恐怕難以支撐,可能考慮解散部分體育班。
李達平說,屏東專任教練薪資四萬元起跳,年年調薪,目前人事費用由地方負責,且教育部體育署要求三年內專任教練要完全到位,壓力不可說不大。以地方來說,專任運動教練應由中央負責,才是最好的解套方法。
花蓮縣有四名專任教練缺額,學校憂心專任教練是正式編制員額,要以哪項運動為重,較難取捨。臺東縣有十六校設體育班,十一校已聘足教練,其他學校也將在一百零九年底前全部補足。
【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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