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訂閱
取消訂閱
點閱次數:
59826663
訂閱人數:
58172
歷史電子報
第940期
第939期
第938期
第937期
第936期
第935期
第934期
第933期
第932期
第931期
第930期
第929期
第928期
第927期
第926期
[1]
2
3
4
5
>>
>|
第868期
編輯群
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謝麗華主任
、
陳秉熙科長
主編/
謝勝隆 校長
編輯/
謝勝隆主編、周明蒨主任、張幸愉校長
第868期
點閱次數:
397
電子報內容
【2018/5/22
國語日報
】
體育班新規定 教練:有助課業輔導
教育部體育署日前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新增體育班學生培訓及出賽規定,如每天訓練時數不得超過三小時,校外競賽以每學年三十日為限,課業成績未達基準者,於課業輔導或補救教學後始得出賽等。
桃園市龜山國小棒球教練李政達表示,學校選手多,會輪流參賽,因此不受影響,訓練時數依選手狀況、天氣而定,會儘量符合規定。他認為,體育班的設立有助於學生課業輔導,因全班教學進度一致,比賽後,可一起補課,集中複習,比起選手散落在各班,進度不一,更好掌握。
【李琦瑋/臺北報導】
相關連結:
1:
體育班新規定 教練:有助課業輔導
附檔:
|
轉寄好友
建議使用Internet Explorer5.5以上版本瀏覽器及解析度1024*768
臺北市市府路一號八樓
管理單位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臺北益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