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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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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20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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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手機 不妨擇校實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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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調查十二歲至十七歲青少年,高達九成三擁有手機,造成青少年「無法控制的依賴」,不能專心學習並干擾他人。近四成學生因在課堂上傳簡訊、上網玩遊戲或播放影片遭到懲罰,半數學校已將「禁用手機」制訂為校規。最近,法國國民議會文化教育委員會討論,禁止初中與小學學生在校園使用手機,作為學校禁用手機的法律依據,將普及推行。
丹麥有近四成的學校也禁止學生使用手機;英國有些學校,甚至禁止教職員在某些場所使用手機。
或許有人認為,手機可以用來搜尋、連結相關網頁,運用豐富的資訊,有助學習效果。但由於手機遊戲、追星、抓寶、社群平臺、流行網站無奇不有,容易吸引學生成癮,失去與人互動及學習的興趣,其害遠大於其利。如要搜尋資料,利用家裡或學校電腦即可。
提議校園禁用手機者,認為如有緊急事件需聯絡,可打學校呼叫電話或利用公共電話,讓妨礙學習的手機離開課堂,學生專心傾聽教師及同學互動的討論,沉澱思辨。而各國觀察實施禁用手機的成果發現,學生很快就能適應,更加投入課外與社交活動,校園也較有歡笑聲,並增進學習效果。
我國不妨選定幾所自願實驗的學校,由教育及社會學者組成觀察研究小組,進行不同程度限制手機使用的實驗,作為未來政策擬訂的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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