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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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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25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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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派遣不如保障非典型勞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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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落實蔡總統保護非典型勞動,行政院宣示,中央機關兩年內達成「零派遣」。因受《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限制,不可能將七千多名派遣勞工轉為正職,但執行政務確實需要這些人力,未來將以承攬、臨時契約工、時薪工來代替,和派遣一樣都屬非典型勞動,尚無完善法律保障其勞動權益。
派遣公司化身承攬公司,假承攬真派遣,勞動條件依舊。即使機關以臨時工約聘,仍無法享有正職人員的薪資、年資、福利。如果採時薪制僱用,政府機關非大賣場或超商,人事管理複雜,勞工遇假日就無薪水,更無保障,剝削愈甚。
非典型勞動的問題,在於違反「同工同酬」及「工作不穩定」,零派遣並無法解決。既然需長期僱用來補足人力,就該修改《總員額法》,依法聘用;或立法保障非典型勞動者,彌補勞動法的缺失。
例如,明訂僅在短期、突發狀況下,才可「臨時僱用」非典型勞工;契約載明薪資、福利與正職員工「同工同酬」,禁止仲介式登錄型派遣公司;日常性勞務不可外包承攬;時薪員工計薪應含休假薪資,以加成給付,等同正職。
政府把關落實「同工同酬」,僱用臨時性非典型勞工不比正職便宜,則不致放任擴大派遣、時薪、契約工和勞務外包,異化勞雇關係,逃避責任,助長剝削。
國語日報社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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