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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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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13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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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領綱提案通過 鼓勵國小生發言、不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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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琦瑋/臺北報導
教育部課審大會昨天持續審查社會領域課綱,有委員提案,在國小階段的學習內容增列「表意權」及「不受歧視的權利」,獲得與會委員一致認同,無異議通過。另外,公民課綱首採開放式問句形式,引發教師不同看法;對歷史不用編年史教學,家長擔心補習歷史的人會變多,增加學生負擔。
課審會學生委員蕭竹均和廖浩翔依《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主張兒童也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利,因此提案國小學生要有「表意權」。東華大學教授陳張培倫則提出國小學生應有「不受歧視的權利」,他說,國小中年級就會出現族群、性別身分的歧視及霸凌行為,如果原住民學生使用傳統姓名,有學生不了解而取笑他人,希望增列此權利,教導學生互相尊重。
全教總副祕書長李雅菁表示支持,希望在教育過程中,學生能表達意見,讓不同聲音被聽見,認識彼此處境及狀況,不要歧視其他族群。
臺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有些家長擔心學生愛講話,會干擾教學,此時教師要展現專業,讓學生有所節制,尊重他人,表意權不只是表達而已,也要懂得聆聽他人意見。
另外,社會領綱草案在學習內容首度採用問句形式,引導學生理解、思辨、敏覺、同理、實踐,涵育新世代的公民素養。國教署長邱乾國表示,公民科有較多開放式的問句形式,委員大多肯定,但問句的使用應適量適所,也有委員提到歷史科、地理科也有這方面的需要,以領導學生思考,因此,決議研修小組重新檢視社會領域學習重點的性質。
對社會課綱採取主題式、開放式的內容,彰化員林高中歷史教師王偲宇指出,用主題式取代編年史,立意良善,但後續實務恐有問題。學生在國中用編年史學歷史,高中用主題式來學,如果學生先前對朝代時序觀念不足、歷史邏輯不夠,後續改變方式學習會很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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