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訂閱
取消訂閱
點閱次數:
59823506
訂閱人數:
58172
歷史電子報
第940期
第939期
第938期
第937期
第936期
第935期
第934期
第933期
第932期
第931期
第930期
第929期
第928期
第927期
第926期
[1]
2
3
4
5
>>
>|
第881期
編輯群
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謝麗華主任
、
陳秉熙科長
主編/
江啟昱 校長
編輯/
黃明秀老師、江啟昱校長、李文英主任、李成華老師
第881期
點閱次數:
244
電子報內容
【2018/8/21
中廣新聞網
】
新莊登革熱疫情 拒防疫噴消最高可罰30萬
新北市新莊登革熱疫情,目前已累積12例確診。衛生局提醒,無法現場配合入內噴消民眾,請務必到瓊林里辦公處,領取噴霧罐在家自行噴消,使用後最晚8月24日繳回里辦公處。 如果拒絕領取或沒繳回噴霧罐,可依傳染病防治法最高處30萬元罰鍰。(林麗玉報導)
新北市新莊登革熱疫情已經累積12例確診,由於第11及12例個案為同棟社區住戶,衛生局及環保局已經針對社區週邊執行戶內、樓頂、公共空間100公尺及戶外200公尺噴消作業,一共入內噴消346戶。儘管新北市衛生局、環保局積極噴消,不過瓊林里有許多菜園、農地、空地及公寓頂樓植栽,先天環境就存在登革熱發生風險,衛生局將再次針對區域強力掃蕩,進行地毯式的戶內外孳生源清除與查核作業,防堵疫情擴散。衛生局提醒,民眾對於疫情發生時的防疫工作不得拒絕、規避或防礙,未到場者,市府人員得直接進入從事防疫工作。如果拒絕、規避或妨礙防疫作業,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未依政府通知或公告配合清除孳生源,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民眾如果出現發燒、頭痛、肌肉痛等疑似登革熱症狀,請速至瓊泰里民活動中心「登革熱篩檢衛教站」進行評估篩檢,或可至本市共166家「登革熱快篩試劑合約院所」就醫,衛生局並呼籲醫界持續提高警覺,多加運用登革熱快篩試劑協助臨床診斷,以早期發現感染病例,及早介入防治。
相關連結:
1:
新莊登革熱疫情 拒防疫噴消最高可罰30萬
附檔:
|
轉寄好友
建議使用Internet Explorer5.5以上版本瀏覽器及解析度1024*768
臺北市市府路一號八樓
管理單位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臺北益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