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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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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謝麗華主任
、
陳秉熙科長
主編/
江啟昱 校長
編輯/
黃明秀老師、江啟昱校長、李文英主任、李成華老師
第8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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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8/12/8
公共電視新聞網
】
大法庭制度三讀通過 統一法律見解
為了避免案件事實類似,法院的終審判決卻大不同的情況,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等,所謂「大法庭制度」的修正案。司法院強調,未來新法上路,對於有爭議法律問題,大法庭必須進行言詞辯論,實質討論,統一法律見解後,有助縮短訴訟時間。
原住民獵人王光祿的狩獵案,創下司法史上、最高法院為非常上訴案開庭的紀錄,因為原基法通過後,針對原住民使用傳統獵槍狩獵觸法的案件,法院一直沒有統一的見解。為了避免案件事實類似,判決結果卻南轅北轍,立法院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即「大法庭制度」。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強調,「大法庭最重要的就是要統一最高法院的法律見解,是以法庭的方式來統一;換句話說,它跟一般的案件一樣,是經過兩造當事人辯論。」
未來,最高院和最高行政法院,將設立大法庭,就法院判決,統一法律見解,有助縮短訴訟時間,而且針對爭議法律問題,大法庭將進行言詞辯論,實質討論。
東吳法律系副教授 胡博硯認為,「那一件事情就是,因為它讓程序有了一個更明確、更公開的一個方式,讓大家可以看到這部分,我覺得這個其實才是它最大的變動。」
司改會認為,過去最高法院審案時,鮮少言詞辯論,當事人欠缺實質參與,民眾霧裡看花,就容易引發質疑,確實有改良的必要。
司改會執行長 陳雨凡說,「我們其實是希望每一個法律見解,他都是跟著事實,知道在這個事實的情況下,做的法律見解,才不會變成就是就只有法律見解,沒有事實。那其實這樣的話,這個法律見解,它會失去生命。
至於大法庭的成員,由終審法院11名法官組成,除了院長及提案庭指定庭員外,其餘9人票選產生,其中,庭長人數不得超過總人數的一半。司法院強調,希望透過新制度,增加法院與社會的溝通,並且增加民眾對司法的信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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