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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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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6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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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兒童表意權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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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教育部課審大會中,有學生委員提案,依《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兒童也有表達意見的權利,獲得無異議通過,納入國小三四年級社會領域課程。也就是說,預計今年開始實施的十二年國教新課程,必須從小學三四年級起,鼓勵兒童發言,落實表意權。
事實上,《國語日報》數十年來鼓勵兒少關心時事,撰寫各類文章投稿,就是鼓勵兒童表達意見。去年發生普悠瑪出軌意外事故,一名搭上這班列車的女學生投稿,描述歷經生離死別,被迫一夕成長與學會感恩的過程。這篇文章讓人聽見生還者的心聲,感動了無數民眾。
國語日報社每年舉辦兒少新聞票選,鼓勵兒少「自己的新聞自己選」。去年小學生與中學生最關心的十則新聞,有九則相同,僅排序有異,且都與健康、人身安全與自我權益有關。可見媒體識讀教育、讀報教育,對兒少提升自我保護、展現社會關懷,有明顯提升效果。
然而,在華人社會,兒童「有耳無嘴」的觀念冰凍三尺,僅《國語日報》獨木難撐,所有主流媒體都應共同參與,才能推動更大的改變。尤其落實表意權的關鍵,是在教學情境中,引導學生討論、思辨,付諸行動;因此,教師開放的心態、良好的邏輯與哲學訓練,更是必備的素養。
國語日報社論
對學校來說,今年應是落實兒童表意權元年。我們也呼籲,包括政府、媒體、教師、家長等社會各界,都應敞開胸懷,傾聽兒少的想法,不要輕易否定,這是我們的社會更加包容與尊重的起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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