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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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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9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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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改應有遠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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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稅改首要,平均稅負率應從百分之十三提升至百分之二十,與正常國家相當,健全國家財政。其次,薪資所得稅負占綜所稅比率,應從百分之七十二降至百分之五十,擺脫依賴受薪者稅負不公之恥。
法稅改革聯盟是目前活躍的稅改團體,訴求減稅和還稅於民,吸引民眾支持。但依富比士公布全球稅負痛苦指數,在六十個國家中,我國排名第五十四,是低痛苦的低稅負國家。
減稅政策下,富人是最大受益者,新制個人所得稅的免稅額和扣除額達八十一萬元,受薪階級稅率百分之五,僅免徵四萬元,而有錢人稅率為百分之四十,可獲得三十二萬元免稅;如果再加上炒股賺的免稅額,最高可能減免上億的稅負。足證減稅將造成貧富懸殊。
稅改罔顧稅制不公源頭,只著重減稅、還稅於民,無法落實稅制公平,使國家財政敗壞;導致無力挽救年金破產、補強社會福利與提升教育品質。只求減稅小確幸,恐損失巨大。如取消富人炒房炒股不勞而獲的租稅減免,可提高平均稅負率至百分之二十,健全財政。富人多繳稅,薪資稅負比重則能降到OECD平均的百分之五十。
財政部長蘇建榮承認我國是全球最低稅負國家,擬從海外網購商品徵稅來擴大稅基,而稅負率從百分之十二點九,僅提升到十三。政府和民間全然缺乏稅改遠見,著實令人憂心。
國語日報社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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