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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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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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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長遴選宜有爭議處理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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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姚立德代理部長在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中提到,國內大學校長遴選面臨校長資格偏學術傾向、遴選精神有待彰顯、爭議處理機制未盡明確等三大問題,同時他也回應解決之道,包括放寬校長候選人資格以因應大學多元發展需求,其次是遴選制度的專業化,加上以監督委員會處理爭議事件,讓大學校長遴選制度更為完整。
大學校長遴選引發爭議,在108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中,教育部姚立德代理部長提到,國內大學校長遴選面臨校長資格偏學術傾向、遴選精神有待彰顯、爭議處理機制未盡明確等三大問題。
下午回應媒體訪問時,教育部代理部長姚立德表示,校長資格方面,特別是國立大學大多偏向具有學術聲望的大學教授,但是他認為只有是對學校發展有益者,就可以透過學校規範遴選校長,以UCLA為例說明,UCLA為求學校發展,校長就是碩士,因此,大學校長遴選可以多元並予放寬條件,以因應大學多元發展。
校長遴選部分,像是臺大校長遴選引發爭議,他說,遴選委員不見得清楚了解候選人的身份,同樣以國外知名大學校長遴選為例來說,多由獵人頭公司對候選人進行深入了解,他認為,校長遴選制度要專業化,對候選人廣泛且深度了解必需有完整的制度。
至於爭議處理機制,姚立德也指出,教育部尊重大學自主,但是校長遴選程序未盡完美,對於爭議處理十分重要,他強調,一旦有了爭議,必須有爭議處理機制,像是在校長遴選時由監督委員會處理爭議。
另外,私校校長遴選部分,基本上由董事會遴選,姚立德代理部長認為,在遴選委員會加入老師與學生參與。
中華民國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也是台北海洋科技大學校長唐彥博說,大學校長遴選加入意識型態不是大家所樂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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