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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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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中廣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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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可任教大陸中小學 但須貫徹中共教育方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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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官方公布,在中國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台港澳居民可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而任教條件之一是「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
根據中國教育部官網,由教育部辦公廳、國台辦、國務院港澳辦等單位聯合下發「關於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
相關考試和資格認定的有效證件是2018年開始發放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台胞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通知還說,台港澳居民可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並需符合中國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持有無犯罪紀錄證明等。
去年2月底,大陸國台辦推出對台31條措施。其中台灣教師可在部幼兒園和普通高中教音樂、體育、美術,但須透過特聘、購買服務、短期雙向交流等方式進行。現在大陸官方更進一步,讓台灣人可直接在對岸取得教師資格認證,成為從幼兒園到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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