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訂閱
取消訂閱
點閱次數:
59827109
訂閱人數:
58172
歷史電子報
第940期
第939期
第938期
第937期
第936期
第935期
第934期
第933期
第932期
第931期
第930期
第929期
第928期
第927期
第926期
[1]
2
3
4
5
>>
>|
第905期
編輯群
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謝麗華主任
、
陳秉熙科長
主編/
江啟昱 校長
編輯/
黃明秀老師、江啟昱校長、李文英主任、李成華老師
第905期
點閱次數:
229
電子報內容
【2019/1/31
國語日報
】
消保處抽驗抗PM2.5口罩 近7成品質不合格
市售防霾或抗PM2.5口罩,有兩件「衍生特定芳香胺之偶氮色料」含量超標。【攝影/高修民】
市售口罩多標榜「防霾」或抗「PM2.5」,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近期抽查市售抗PM2.5口罩,昨天發表抽查結果,發現二十五件抽驗商品中,有十七件在「品質檢測」不符合規定,二十二件「標示查核」不符合規定;其中更有兩件口罩的「衍生特定芳香胺之偶氮色料」含量超標。
消保處表示,這次抽查是依據國家標準,檢測粒狀物防護效果、過濾效率、呼吸阻抗等項目,有八家業者無法提出防霾、防PM2.5證明資料,卻在產品包裝上宣稱有效;抽驗也發現中國製的口罩,十二件中有十一件不合格,其中維康、QDY七朵雲兩件口罩,更添加用來染色的過量偶氮色料,有致癌風險,目前這兩款口罩,業者已下架。
消保處表示,這次查驗結果,品質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十七件口罩,有十五件已下架或改標,兩件改正中;標示不符合《商品標示法》或《藥事法》規定的二十二件口罩,有二十一件已改善完成,一件改正中。
消保處已要求經濟部、衛福部加強宣導,並輔導業者善盡正確標示的義務,並研議將防霾口罩列為應檢驗商品。
【阮筱琪/臺北報導】
相關連結:
1:
消保處抽驗抗PM2.5口罩 近7成品質不合格
附檔:
|
轉寄好友
建議使用Internet Explorer5.5以上版本瀏覽器及解析度1024*768
臺北市市府路一號八樓
管理單位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臺北益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