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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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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謝麗華主任
、
陳秉熙科長
主編/
謝勝隆 校長
編輯/
謝勝隆主編、周明蒨主任、張幸愉校長
第9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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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9/2/19
國語日報
】
首例陸生攜肉品入境遭罰 教部:各校加強宣導
一名來臺就學的中國籍張姓女大學生,日前於桃園機場入境時,違規攜帶肉品受裁罰高達新臺幣二十萬元罰鍰,成為陸生首例,由於持有居留許可證超過六個月,移民署准許她先入境,並由防檢局對陸生開單後再補繳罰鍰。
張姓女大學生十七日晚間搭乘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班機,從溫州抵達桃園機場,入境時,在託運行李內查獲未申報火腿腸零點六三公斤,當場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移送防檢局新竹分局,處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罰鍰。
移民署指出,該名學生利用春節假期返鄉省親,開學前搭機來臺,為首例陸生因攜帶違規肉品遭查獲案例,因符合在臺停留六個月以上,且有固定住所身分的規定,為保障張女就學權益,准許她先入境。
防檢局表示,將繼續追繳罰鍰,該生如果拒繳,未來一旦出境,將無法再入境。
政大傳播學院教授黃葳威指出,陸生、外籍生可能沒有特別注意,曾聽陸生說,在中國的家人不清楚非洲豬瘟的資訊,且中國主流媒體也沒有報導,如果該名學生返鄉過年,在不同的媒體環境中,的確較難注意到這個資訊。另外,非臺灣的航空公司,可能也沒有多作宣導,才造成這種狀況,建議教育部提醒各校發通知給陸生、僑生、外籍生,提醒學生回臺灣時注意哪些物品不能攜帶。
教育部籲請大專院校,向所有陸生及僑外生加強宣導非洲豬瘟防疫及處罰規定,不要讓這類憾事再次發生,也將請學校關心報導中的違規陸生,協助其安心就學。
【李琦瑋/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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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陸生攜肉品入境遭罰 教部:各校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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