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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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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22 國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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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法務部所提《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即同性婚姻專法),是首部以釋憲案為名的法案,以避免挺同婚與反同婚爭議。草案內容規定,年滿十八歲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同志配偶可有合法財產繼承權、醫療權、收養血緣子女,同時也必須遵守單一配偶相關權利義務,專法預計自五月二十四日起實施。法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作為全國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必須依法行政,尊重公投的結果及遵守等同憲法效力的大法官會議解釋,因此行政院不修《民法》,《民法》婚姻夫妻的規定也完整不更動。

 蘇貞昌指出,無論是異性戀或同性戀,大家是同一國、在同一塊土地及同一個天地之間,每個人都應受到尊重及平等對待。

 行政院也製作說帖強調,法案沒有提到性教育,因此不會新增國小情欲探索課程。

 反同婚團體護家盟發出聲明表示,草案內容有多數準用《民法》,等同於認可同性關係為婚姻,破壞婚姻定義,原本反同婚團體一再強調不碰《民法》,破壞婚姻定義,形同行政院漠視公投結果。婚姻平權大平臺也發表聲明認為,法案內容確實仍有未臻完備,例如缺乏《民法》異性婚姻的共同收養子女部分,希望法案在立法院仍有調整的機會。

【吳啟綜/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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