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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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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8 中廣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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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法修法初審 6歲以下兒童死因回顧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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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委員會今天初審兒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通過新增規範衛福部應進行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顧,並定期公布分析結果,找出可矯正的致死原因。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審查兒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逐條討論朝野立委多達40提案版本。初審修正通過的條文,包括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等 21人所提第13條條文修正,增訂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進行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顧,並定期公布分析結果。死亡原因回顧方式、參與機關及其他相關事項的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條文中也規範,主管機關應每4年對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社會參與、生活及需求現況進行調查、統計及分析,並公布結果。
張廖萬堅等提案立委在草案總說明指出,透過回溯收集,與已死亡兒童有關的個人、執法人員、法院、兒童保護服務機構和照顧者的資料後,經過系統性、跨機構、跨團隊性的專業團隊討論,抽絲剝繭,找出可矯正的致死原因,經由行政措施改善,避免類似的事件再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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