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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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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19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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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次裁定國語日報社非政府捐助 立委籲教部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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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琦瑋/臺北報導
立委柯志恩與國語日報社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司法已三次認定國語日報社非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並駁回教育部主張,但教育部仍繼續干預、杯葛報社的正常運作,呼籲教育部撤銷對國語日報社的行政處分,尊重司法機關的民事裁定,並依法行政,讓國語日報社依「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相關規定正常運作,早日完成董事會的改選。
柯志恩說,經臺北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三次民事裁定皆確認國語日報社是由方師鐸等十七人捐助成立,並非由政府捐助,因此三度駁回教育部聲請解除董事職務的主張,但教育部仍無視法院裁定,日前發函給報社,要求依據教育部捐助的財團法人規定修訂章程及改選董事,並依照教育部行政處分處理,否則將罰鍰、予以糾正等,呼籲教育部尊重司法裁量並依法行政,勿濫用權力。
國語日報社發言人鄒祥瑞表示,國語日報社為民間捐助的公益、教育性財團法人,並非報社單方面主觀認定,而是經過司法三次判定的結果,呼籲教育部立即撤銷錯誤違法的行政處分。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表示,聲請解除國語日報社全體董事職務,屬於民事非訟裁定,雖三度遭法院駁回,但國語日報社屬於政府捐助或私人捐助,行政院訴願會判定屬政府捐助,國語日報社提起行政訴訟,待高等行政法院裁決後,才是最後結果,審理期間,依法不會停止行政處分。
律師盧孟蔚指出,即使是民事非訟裁定,法院也調查民國三十七年、三十八年起至今捐助脈絡的相關事證,證明國語日報社非政府捐助,其管制得按照「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規定,且教育部聲請解除董事的前提也是源於此,相信後續行政訴訟的結果不會牴觸三次的民事非訟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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