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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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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7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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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條例修正案三讀 酒駕載兒童扣照2至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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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啟綜/臺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除了對酒駕提高罰鍰外,汽機車採罰則分流,同時新增同車連坐責任、酒駕累犯加裝酒精鎖、車輛沒入,以及延長吊扣照時間,該條例未來經總統公布後,預計四月生效。
為了防制酒駕,立委分別提出攸關行政罰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及刑事責任的《刑法》多項修法草案,經過朝野協商後,昨天先行三讀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立委江啟臣表示,這次修法是在遏止酒駕、重懲酒駕,接下來還有《刑法》修法,這次只是回應外界嚴懲酒駕的開始。
在汽、機車分流部分,考量不同交通工具的危害性,如果酒測值達零點一五至零點二五毫克,汽車駕駛人可處三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機車駕駛人處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均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至兩年;如果車上載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兩年至四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另外,五年內再犯酒駕或酒駕拒測,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車輛。
條例中也明定酒測罰鍰累計重罰,酒駕拒測、拒檢者,從原本罰九萬元調高至十八萬元,如果五年內拒絕酒測兩次,不論汽機車都處三十六萬元罰鍰;在同車共責部分,酒駕者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車內年滿十八歲的乘客可處六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但年滿七十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不在此限。立委鄭運鵬表示,修法目的不是為了處罰,而是要求乘客要善盡提醒責任。
對酒駕累犯者,要求強制加裝車輛酒精鎖,若未依照規定,可處六千元以上、一萬兩千元以下罰鍰。另外,有鑒於近年自行車酒駕肇事件數漸增,明定未來自行車騎士,包含電動自行車或三輪車等慢車,酒駕罰鍰提高為六百元以上、一千兩百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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